二、職稱:書記
三、職務列等: 委任第一至三職等
四、職系:財稅行政
五、名額:1名
六、資格條件:
1、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之考試財稅行政類科及格。
2、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。
3、具公務人員核心價值「廉政」「專業」「效能」「關懷」「忠誠」「當責」
七、工作項目:地方稅稽徵工作
八、工作地址:高雄縣鳳山總局、岡山分局、旗山分局,可視居住地調整。
九、聯絡方式: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(正本),考試及格證書、最高學歷證件、銓敘部審定函、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,於99年3月18日前(郵戳為憑)逕寄高雄縣鳳山市國泰路2段136號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林小姐收,聯絡電話(07)7410141分機321。(合者擇期通知面試,未符合上開資格者請勿郵寄,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、備取2名,候補期間為3個月)。
- 公告機關:
-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- 林美君
- 公告型態:
- 人事服務網公告 - 職缺公告
- 相關連結:
- 檔案下載:




